巴基斯坦对华冷轧钢板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

2026-10-14 00:00:00 来源:生意社

10月14日电,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2026年10月10日发布第ADC35号案件的最新公告,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冷轧钢板(Cold Rolled Coils/Sheets)作出反倾销第二次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,决定继续对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,具体如下:生产商/出口商邯钢集团邯宝钢铁有限公司(Handan Iron&Steel Group Han-Bao Co.Ltd.)税率为13.17%、北京首钢冷轧薄板有限公司(Beijing Shougang Cold Rolling Company Ltd.)为16.27%、首钢凯西钢铁有限公司(Shougang Casey Steel Company Ltd.)、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(Shougang Jingtang United Iron&Steel Co.Ltd.)、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(Maanshan Iron&Steel Company Ltd.)及中国其他生产商/出口商均为19.04%。措施自2026年1月13日起生效,有效期为五年。涉案产品为厚度0.15~3.00毫米、宽度不超过1250毫米的一级和二级未包层、镀层或涂层的铁或非合金钢冷轧卷材和平轧钢板,不包括汽车外壳用部分型号冷轧板卷(详见公告原文)。涉案产品的巴基斯坦税号为7209.1510、7209.1590、7209.1610、7209.1690、7209.1710、7209.1790、7209.1810、7209.1899、7209.2510、7209.2590、7209.2610、7209.2690、7209.2710、7209.2790、7209.2810和7209.2890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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