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建钢企超低排放改造申报进行中

2026-05-26 00:00:00 来源:生意社

福建工信厅牵头起草了《福建省钢铁行业差别电价资金使用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,其中提及,对2025年底前按国家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要求完成“有组织排放、无组织排放、清洁方式运输”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和评估监测工作的,给予每家钢铁冶炼企业不超过500万元一次性奖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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